“分享经济”是全民参与的商业模式,政府的监管对象变得无限庞大,“分享经济”涉及信用、税收、保险、执照与认证以及政府如何操作等各个方面问题,一些传统的监管模式可能已经不适应时代所需。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影响分享金融经济发展,要尽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客观上会出现欺诈活动,影响新商业模式的长远和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加强监管,比如可以请第三方独立机构,设立独立的认证,同时完善法律上不健全的地方,尽早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降低网约车准入门槛,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督促各地转变监管思路,消除不合理的网约车管制措施,加大力度鼓励新业态发展。同时交通运输部应督促地方降低网约车准入门槛,取消排量、轴距、车价、户籍、培训考试等不必要的准入管制。各城市政府审慎出台网约车细则,充分听取市民和从业者两方面声音,并逐步放松原有出租车运价、数量、准入等方面的管制政策,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加速转型升级。设立设置合理的政策过渡期。
面对共享经济带来的变化与挑战,传统企业应积极应对,探索与共享经济新型关系、推动自身转型升级;对于政府部门,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应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并利用共享金融经济提供新型公共服务;而共享经济的领军企业则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传统企业及政府合作探索其社会价值。建议社会各方保持开放交流、协调协作的姿态,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以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