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近两年决策、监管层对金融风险的政策表述,有着清晰的变化。经历2015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后,稳定股市成为当年首要任务。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2016年3月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从明确改革金融监管框架的角度,指出要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
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健全监测预警、压力测试、评估处置和市场稳定机制,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此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开始。2016年“两会”后,当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对外公布。随之,金融政策向防范金融风险倾斜。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金融风险有所积聚”,要求“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房地产,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到今年1月央行2017年工作会议,将货币政策的描述从去年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改为“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并着重提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与去年不同,将防范金融风险置于金融创新之前。对“金融市场”亦从创新发展改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决策层意在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