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资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银行所承受的风险,但并没有解决银行在服务科创型企业时面临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前期,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投贷联动业务探索。模式之一是与创投机构合作,对于创投机构投资或者意向投资的企业,银行通过股权质押或者选择权贷款等方式,向企业提供贷款、顾问咨询、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另一种模式则是在境外设立直投子公司开展投资业务。
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并公布了包括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5个试点区域,以及国开行等10家银行在内的第一批试点名单。所谓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第一批获投贷联动试点的机构将能在境内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开展业务。而目前未获得试点的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则多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以齐鲁银行为例,通过与PE/VC机构开展合作,以“先投后贷”、“先贷后投”等方式进行外联模式下的投贷联动,同时与创投机构合作设立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通过私募债发行与承销、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行业务模式,协助科创企业完成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