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设立全资一级子公司——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司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银资产专门处理债转股业务,主要经营和办理与债转股相关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持有、管理 及处置转股企业股权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从大行相关人士处了解道,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各家银行方案基本一致,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左右成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投资子公司,按有关规定,交叉实施债转股。银行设立债转股子公司此前已获得政策支持。国务院下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称“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这标志着本轮债转股正式落地。
不过,上述《意见》明确规定,“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农行也在上述公告称,该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