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商务部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贸易(贸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额达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0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3987个,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1%。
然而由于合规风险意识淡薄,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展业务时也因违规操作而屡次被罚。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提供的资料显示,从2009年开始,世界银行黑名单上就开始出现中国企业,截至2016年8月18日,名单中的中国企业国企和个人已将近60个,在被处罚期限内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项目。
王志乐在论坛上指出,合规包括三层含义:遵守法规,即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守规制,即企业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价值观、商业行为准则;规范,即职业操守、道德规范等。“冷战结束后,跨国公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传统的跨国公司成长为现代的全球公司,合规成为全球企业发展的新趋势。”
“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丝路基金监事会主席杨泽军在论坛上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一些企业存在不合规行为:借“一带一路”之名投机套利,或打着“一带一路”项目的旗号将资产转移到境外;不顾大局相互进行盲目的恶性竞争;不讲诚信,“走出去”之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社会责任感不强,没能令当地老百姓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