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国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仍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供了根本支撑。就在本月初,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方债情况时如是说道。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人民币(人民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以债务率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
日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债务率超出警戒标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需要引起重视。
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债务管理形成了“闭环”,在此前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实施债务限额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等举措基础上,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加大了对地方举债的刚性约束。中国有近300个地级市、2800多个县以及4万多个乡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不排除某些地区发生政府债务违约现象。并不是说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有所谓的危机,而是从规范管理的角度,防止、控制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