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改增全面试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推进资源税改革的落实,促进资源节约利用,规范资源领域税费关系;进一步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为了对冲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要督促已下达的资金和盘活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保持预算支出节奏、优化支持结构,重点支持薄弱领域和重点领域建设,加大对东北地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清理完善涉及民间投资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用好财政引导基金(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适度增发一定规模的国债,加快启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加快推进和落实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改革方案,全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创新投资的支持力度,将有关优惠政策放宽到中小科技企业和所有企业纳税人;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的鼓励,对企业购置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设备,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从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范围,由现行的10个行业扩大到其他的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