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这样庞大的网贷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体量,由于一直缺乏监管、缺规则、缺门槛,不仅异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准金融机构,还有不少P2P借贷平台参与民间非法集资,将资金用于自营业务,形成了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
明确了银监会、公安部等部门职责,消除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建立起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立体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了政府、行业、市场各方力量,使网贷平台处于全方位监管之下,也使网贷发展有了自己的“主心骨”。其次,明确了经营定位,使互联网金融有了准确发展方向。
过去一段时间,网贷平台由于定位不清,一直将自己当成信用中介的“准金融机构”,而本身却缺乏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能力,经营行为发生错位,变成了追求高风险、高投资回报的逐利商业机构,与之相伴的问题便逐渐增多、日益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