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016-07-09 01:54阅读:3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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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管体系改革,宜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整体谋划、稳步推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在科学界定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条块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好金融新业态的设置、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发挥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中央为主、地方补充,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处置体制。

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我国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在法律上,明确禁止企业之间的金融行为(企业不能发行融资票据和相互借贷),只有获取牌照的机构才能从事金融业务,否则就有“非法经营”嫌疑。个人之间的金融行为,则归入民间借贷,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在监管分工上,我国基本按照“谁的孩子(审批)谁抱”的原则监管。

我国已明确提出,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金融领域也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简政放权。考虑到少量的个人和企业之间金融行为,并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应在法律上直接豁免登记和管理,活跃合理的市场金融行为。地方金融监管既要防止通过监管干预微观主体的具体业务,背离市场化发展的方向,也要防止干涉资金在地区间的流动,如限制本省资金调出本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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