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内金融主体之间联系

2016-07-04 08:37阅读:3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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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跨区域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加强与省内外区域金融中心与其腹地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扩大省会作为金融中心在区域内部的辐射带动作用。地方金融机构应加强与省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人才合作、风险处置合作,积极参加省级银企洽谈会和各类交流会;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要素内部低成本配置,法人机构可依托机构战略投资者和发起行股东加强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区域互助机制建设,增强要素“大区域”流动的效率。

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作,应加强区域内各个金融主体之间的联系,合理规划产业集聚区建设和金融集聚区建设,提高区域金融产业的成长水平和集聚效应。总之,通过多方合作,实现金融资源的系统性优化配置,不仅有利于增强金融产业成长合力,而且还能够淡化金融的同质化竞争,避免低效率运动。

强化金融生态政策支撑。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各县区财政背景的担保公司运作,发挥好担保补偿作用;研究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与金融生态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将上述内容及企业信用建设目标纳入职能部门考核范畴;尽快建立处置金融风险的应急机制,帮助金融机构保全资产。同时,协助职业银行家市场培育,积极吸引金融专业人才来本地银行创业或任职,为银行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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