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创新背后风险暗藏

2016-05-08 01:46阅读:6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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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末,经过充分论证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亮相,首度提出了“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相协调的地方金融管理架构,实现了地方与中央监管无缝对接,充分保护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消费者权益。这也是我国涉及地方金融监管内容的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对此,地方金融监管的本质是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控制其中的风险因素,在现阶段最为迫切的便是解决地方监管有法可依问题。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金融创新不断,新金融业态层出不穷,风险也如影随形。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出现了跨地域、跨行业的风险。如何在与“一行三会”等中央监管体系保持同步之时,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控制风险,成为地方金融监管当务之急。不断探索金融改革的山东省,正在地方金融监管上迈出重要一步。

没有约束的创新,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必然会带来负外部性。类似P2P之类的金融创新,如果没有法律规范,不但不能解决好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问题,反而会拖累经济健康发展。对于诸多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负面性颇感忧虑。事实上,随着山东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和新兴金融业态,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农村合作金融及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市场等发展迅猛,有效缓解了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但也普遍存在经营不规范、监管缺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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