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务院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保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率的要求,全国21省市都符合这一条件,其中除上海是从21%降至20%外,其余包括北京在内的20个省,其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将从原来的20%降至19%。客观来说,降低1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率,短期难以解决企业燃眉之急。这一调整的更长远的意义在于,最大头的养老保险首次在全国多数省份内都作出了调整,这有利于激活企业运营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
按照人社部测算,如果养老保险费率所有调整政策都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 。之所以全国大多数省份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能降低1个百分点,这还要追溯到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人社部、财政部两部委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并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政策背后,实际为企业养老保险降费设定了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有条件的省份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率的期限按两年执行;三是降低1个百分点。此次满足条件降费的省份共21个。这意味着另外10省不属于此次降费范围内。21世纪经济报道对比发现,这10个省分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陕西、山东、青海、广东、浙江、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