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减少重复征收,有助于给企业减负。营业税征收管理相对简单,但由于税基为营业额,存在重复征收的先天不足,且随着流通次数的增加重复缴纳的税额就越大。如存在两上下游企业A和B,A的产品全部出售给B,两家企业所适用额营业税税率分别为5%。A的营业额为800万元,缴纳营业税40万元;B购买了A的800万产品,营业额为1000万元,缴纳50万元营业税。由于下游企业B的1000万元营业额有800万元是购买A的产品,而这800万人民币(人民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产品已经缴纳了营业税,所以对企业B而言存在营业税的重复征收。而增值税由于税基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增值额,避免了重复征收。假设上述两家公司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对企业B而言,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000×17%-800×17%=34万。
可见“营改增”能减轻企业负担,现实的财政数据也验证了这一点。财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营改增”减少了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共计减税898亿元,也使得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抵扣额的增加而减税1020亿元。弱化地方政府的产业干预,有助于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营业税为地方第一大税种,2014年地方政府营业税收入约为17713亿元,占地方总税收收入的比例为29.96%。营业税税基为企业的营业额,只要企业在运行,即使是亏损,地方政府依然能取得税收收入。各级地方政府为创税,不惜牺牲土地、环境、生态等利益,降低行业进入壁垒以吸引投资。而对于一些因产能过剩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行动,提高其退出壁垒,以维持其税收收入。这也是去产能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而增值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目前央、地的分配比例一般为75%:25%,随着建筑、房地产等地方税收主要贡献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地方政府干预产业的激励降低。
减少逃税漏税,有助于加强税收监管。“营改增”全面推行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链条,有助于税收部门加强税务管理。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也有相互监督的动力,有助于减少偷税漏税,提高征收效率。减少产业扭曲,提高资源配置有效性。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情况下,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全,不同行业的税收扭曲程度不同,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可以减少税收因素对市场的扭曲。减轻消费者负担,促进居民消费和福利改善。企业的重复征税减少了,有助于降低企业转嫁给消费者的实际成本,使消费者获得更合理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