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业发展需解决三项问题

2009-06-08 05:19阅读:63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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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在出席第三届诚信托高峰论坛时指出,当前信托业的发展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包括信托产品创新、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设立,以及信托资产交易问题。

    “信托业从80年代的末期开始发展一直延续至今,随着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信托业的发展更加迅速。2007年6月,中国银监会重新修订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两规’颁布将信托公司从原来银行理念的资产负债转变为专业的财产管理。”谈伟宪表示,目前上海的信托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伴随着上海的发展,信托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从监管的角度来说,首要任务是要合规合理的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

    而就信托业本身,谈伟宪认为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在于信托产品创新。“创新是信托的生命力所在,上海确定建立‘两个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之后,给信托业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比如以信托基金进行航运融资。”

    其二,目前欠缺对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谈伟宪透露,上海市政府、浦东新区政府已联合中国银监会研究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这对此后的信托资产交易有着深远意义。

    第三个问题,就是目前信托公司的财产从发起开始到结束还没有流通,这对于信托公司的发展相当不利。信托登记制度出台后,信托财产可交易将提升信托财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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