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小企业创新担保模式

2009-04-30 10:08阅读:78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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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并于当天发售完毕。这是自“07中关村债”和“07深中小债”之后的第三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也是商业银行停止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后第一只获批发行的集合债券。


  此举被认为是落实去年底国务院金融30条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措施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其融资担保模式有所创新,引入强有力的第三方担保,地方政府提供了主要政策支持。这也是“大连模式”是否可以为其他地方政府复制的关键。

  此次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八家大连中小企业组合发行,总额为5.15亿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为6.53%,由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此次债券发行于2008年7月正式开始运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和大连市经委牵头组织,从大连百强民营企业中筛选,从最初40多家中到最后筛选出此次八家企业入围,在净资产、盈利能力等方面都有较高标准。最终入围的八家企业一半来自装备制造业,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同时还捆绑了一些其他行业的优质企业,以便相互补差,增强债券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此次获准发行集合债的中小企业规模并不小。根据经贸委2003年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的定义,总资产规模不超过4亿元。此次发行集合债的企业总资产规模超过4亿元的“中等企业”就有四家,总资产规模在7亿元以上的有两家,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约7.9亿元,发债金额为1.35亿元,也是发债主体金额最大的。最小的企业总资产约为2.2亿元,是大连尚艺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发债金额最小的为2000万元。

  中信建投高级副总裁谢常刚向《财经》记者表示,为降低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大连市财政为本期债券提供了2%的贴息,对发行企业项目建设予以资金优先支持。

    此外,本次发行引入浦发银行大连市分行作为偿债资金的监管银行,并承诺若发行企业偿债出现困难,将为发行企业提供流动性贷款支持,这些企业均为该银行的优质客户。

  同时,本次发行引入大连港集团作为一级担保方为发行企业提供为期三年的担保,而且所取担保费率近乎免费;大连港集团是大连国资委辖下最大的国有企业,在全国沿海港口位居第三。

  据介绍,本次发行还由大连市财政全额出资的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联合创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二级担保方。这些措施均有效地保证了本期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

  与以往有所不同,该项目赋予投资人回收选择权和发行人全额赎回权。由于大连港集团为发行企业提供为期三年的担保,三年期满之后若该项目新设后续担保且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AA时,投资者有回售选择权;若未新设担保,发行人将全额赎回,并兑付本金及利息。

  “其实,该集合债到三年期限就结束了。”知情人士透露。

  据了解,最初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期限设计为三年,但按照发改委1993年的有关规定,企业债票面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存款的40%,目前三年同期存款利率为3.33%,但这一类债券风险相对高,目前确定的6.53%的利率才可以被投资人接受,所以最后调整为“3+3”(六年)的期限模式。

  事实上,在中国仍然处于利率管制的环境下,今年众多企业债在期限设计上均采取了这一变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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