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个人投资者可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

2009-04-10 09:48阅读:89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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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九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财政部已从三月下旬开始陆续代理发行了新疆、安徽、河南和四川政府债券各一期。他表示,中国将继续积极高效地组织债券发行,为地方政府及时筹集资金,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

  民众可否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近来颇受关注,张通明确表示,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均可购买二00九年地方政府债券。

  张通指出,二00九年地方政府债券是三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投资者每年可稳定地获得利息并于最后一年到期日获得与面值相同的本金。

  但张通也提出,该债券是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价格随市场波动,投资者获得的实际盈亏会根据个人买卖情况相应不同。

  张通还说,个人投资者可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采用不同策略选择购买,既可持有到期获得稳定收益,也可利用价格波动低买高卖获得价差收益。

  根据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每期发行数额、发行时间等应由地方政府与财政部协商确定,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涉及地方政府的相关业务则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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