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昨日表示,北京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兴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于2月24日在工商部门完成公司登记注册。
长期以来,北京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相当突出。有的村落甚至方圆5公里内找不到一家金融机构。现有金融机构难以覆盖农村乡镇,难以满足农民小额、临时的资金需求,一直困扰着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同时,北京存在相当数量潜力大、成长性好的 中小企业(行情 股吧),也面临着融资难问题。
为此,北京推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增长。2009年1月,《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北京市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前者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后者不低于1亿元。试点阶段,小额贷款公司以国有企业控股为主,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方的出资,可以接受社会捐赠,也可以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进行融资,但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在试点阶段,每年向三农方面发放的贷款金额不得低于全年累计放贷金额的70%。它的业务范围限定在注册所在区、县行政区域内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利率可在央行基准利率上向上浮动,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目前,房山、石景山、昌平、朝阳、海淀等多个区县已经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今年北京将加快批准建设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市发改委副主任霍学文表示,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支持区县经济、三农、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小额贷款公司不设最低贷款额度,理论上可以从1元起贷,但为扩大融资面,同一借款人的借款额不能超过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