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2016年,新疆兵团共筹集大病医疗保险资金6377万元人民币,其中职工大病保险资金3234万元,居民大病保险资金3143万元。新疆兵团大病保险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大病保险已基本覆盖所有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参保人员。新疆兵团大病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确定新疆兵团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筹资额度,并根据支出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介绍称,2016年,新疆兵团开展了大病保险评估工作,制订了实施办法及结算业务流程,加快了待遇结算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大病保险招标工作,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深入。
据悉,去年,新疆兵团组织开展了大病保险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形成了各统筹区大病保险评估报告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确定了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并签订了委托管理服务协议,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兵团实施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和《关于2015年兵团大病保险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举办了大病保险业务培训班,发布了费用结算公告,15个统筹区全部开展大病保险待遇结算。同时,经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开标,初步评出承办新疆兵团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保机构。
消息称,新疆兵团大病保险还将采用与商业保险机构派驻人员合署办公机制,这是新疆兵团首次在社会保险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的尝试,旨在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精算、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人力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为新疆兵团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数据显示,到2016年底,新疆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