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大型医药商业集中配送药品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要求,更现实的因素是,大型医药商业能够合理地承载起向医疗机构“合法”传递“二次议价”收益的特殊使命。近日,各省在国家统一要求下纷纷实行“两票制”,即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血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面实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就此,推动药价透明化的“两票制”政策最后一只靴子落地。
全面实施“两票制”旨在进一步深化药品(药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生产流通及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改革,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来压缩中间费用,实现降低药价,进而降低药品费用的医改政策目标。当然,“两票制”的实施还可以从源头治理药价虚高、商业贿赂屡禁不止等长期困扰医药卫生行业的顽疾。国家层面曾在福建、广东等省份试点“两票制”,虽然遇到重重阻碍,但这一崭新的制度最终起到了还原药品销售过程中的真实价格,防止过票、洗钱、税收流失和制止医务人员收取回扣等商业贿赂的作用,为医改相关配套措施的顺利推行创造了良好条件。局部试点的成功验证了改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此“两票制”从部分医改试点省份扩展至全国施行。这一浩浩荡荡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引起了医药各界的连锁反应,是医药生产企业需要全力考虑的头等大事。
深化医改选择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式、整肃和重建医药生产流通秩序肯定会改变销售的市场环境。具体而言,作为综合医改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施“两票制”压缩过多和相对无序的商业流通环节,无疑在降低药品流通成本的同时,倒逼药品生产企业重新审视自身的销售政策,制订符合新形势的阳光市场策略,为今后的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尝试。对下游医疗机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商业通常具有覆盖面最广泛的配送网络,对上游的药品生产企业,它们具有最强大的议价和降价压力传递能力。因此,由大型全国性医药商业主导药品流通配送,既是“两票制”最适宜的诞生土壤,也是其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可以说,未来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实施“两票制”的政策环境和技术条件已经趋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