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继续下降将成趋势

2016-12-16 03:44阅读:5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近日了解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正在酝酿中,或将在今年12月底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一起出台。据了解,不同于过往的按比例报销方式,未来医保支付标准将使医疗机构更有动力主动压低药品价格,这一政策一方面可以逐步缓解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另一方面也将对多数药品价格构成巨大影响。“医保支付标准”是指三大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医保基金根据药品(药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的支付标准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称“定点机构”)支付药品费用。

近日,安徽省卫计委重新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医保支付参考价。12月8日,安徽省卫计委、药监局等机构联合下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对《2015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药品进行价格调整。根据通知要求,质量层次倒挂品种要调平。按通知要求,“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后,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不同质量类型的药品,出现价格倒挂的一律作调平处理”,这意味着较低质量层次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较高质量层次的药品价格。

业内人士分析,安徽此规则若全国推开,可以推测未来省平台很有可能不再开始招标,现有的招标价格可能会成为省平台沿用的“门槛价”。同时,医保支付价将成为各省药品控费的主要手段,这一手段会在2017年全面开花,通过采购金额的总额限制来使企业服从医保支付标准情况的可能会越来越多。事实上,在国家层面,“医保目录+医保支付标准”联袂出台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中国医药 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近日表示,“医保支付标准将与医保目录一起出台,人社部等部委制定规则,省级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统筹地区制定支付方法。”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