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去药店买药,市民可凭工作人员佩戴的徽章和胸卡分辨其是不是执业药师。今天,作为北京安全用药宣传月主打内容之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发布。该准则规定,10月1日起,执业药师佩戴专用徽章上岗执业。十月份是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月,在此期间,本市将开展系列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今起,本市将在全市10个大型社区举办题为“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安全用药进社区科普宣传系列活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今天也同时发布,这是本市率先以准则的方式在零售领域规范执业药师的行为。根据《准则》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药品(药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将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专用徽章胸卡。据了解,该项要求除了方便市民在药品零售渠道区分销售和药师外,主要还是为了避免药品零售企业虚挂执业药师注册证,店内其实没有执业药师的情况。
除了在岗明示标志外,《准则》还率先在药品零售企业推行“依法执业服务公众、尽职尽责指导用药、处方审核药物警戒、行为自律维护形象、普及知识引领健康”这五条执业药师执业准则。此外,《准则》明确了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提供药学服务;执业药师应拒绝任何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对处方审核把关;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和执业单位利益为目的,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推荐假劣药品。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数为12024人,注册执业药师为6352人,注册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为5359人,占注册总人数的84.4%,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103.4%。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零售的终端,是直接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场所,是最能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作用的第一线,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管理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