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列出了第一批50个重点管理的辅助用药目录,并将对“重点监控类”和“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实施分级管理,医师不得越权开具使用。为降低医保支付压力,辅助用药的比例和金额将受到严格控制,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包括北京、云南等在内的地区都公布了辅助用药目录、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辅助用药新政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如 丽珠集团 、 誉衡药业\赛升药业、齐鲁制药、科伦药业等。
其中,中药(中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注射制剂成为重点监控对象。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药企负责人指出,从内蒙古公布的严控辅助用药方案看,较之其他地方更为严苛且更为细化,若监管继续趋严,多家医药上市公司业绩或将受到影响。如 亚宝药业 受控费影响,2015年公司红花注射液生产量比上年减少61.44%,销售量比上年减少37.32%。医院受到的影响并不比药企小,据悉,很多医院销售排名前十位的大多为辅助用药,销售金额占比惊人。在上述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的50个重点管理的辅助用药目录中,12个属于临床限制使用类, 38个属于临床重点监控类,涉及丽珠集团、誉衡药业等多家药企。内蒙古虽然不算医药大省,但《通知》中辅助用药的遴选标准十分详细,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内蒙古明确了辅助用药的遴选标准、原则,可能会影响这些药品的全国市场。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负责人史立臣称,目前辅助用药主要集中在中药注射剂、中药口服药,以及一些维生素注射剂等。在宏观政策背景下,控制辅助用药将在国内全面铺开。
按照内蒙古卫计委的要求,严格限制类辅助用药不得进入临床路径;在控制使用上,内蒙古卫计委参考限令的做法,将开药权限与医生级别挂钩,禁止越级开药。如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重点监控类辅助用药处方权;高级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类辅助用药处方权。内蒙古卫计委还要求,通过处方点评、纳入医生绩效考核等措施,约束医生开药。此外,对使用异常、使用量和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辅助用药分别排名,在本机构内公示药品名称和医师姓名,以此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合理用药。
与此同时,内蒙古卫计委还对辅助用药进行动态调整,即医疗机构应当对辅助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处方或住院医嘱实施预警。对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二十位,且第三个月用药不适宜率仍然超过10%的辅助用药,属于重点监控类的,应当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属于限制使用类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实际上,在内蒙古出台严控辅助用药规定之前,包括北京、安徽、辽宁、云南等省市已经建立了辅助用药目录及监控目录。安徽在2015年7月下发《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的通知》,全省将建立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并于当年11月将50个药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进入2016年,更是将21种药品纳入不得进入临床路径名单,其中很多品种出自上述重点监控目录中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