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通报,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规定,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责令其停止生产。
通报称,食品药品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药品、食品共线生产,未对与食品共线生产的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固体制剂车间生产的药品存在被污染的风险,并且公司今年生产的药品均未进行留样。检查人员发现,这家公司药品(药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食品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检验人员、生产人员,都是由相同人员兼任。据了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