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淮南原下放县区行使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改为“食品生产许可”,仍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由市食品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管理局行使,县区不再行使。
该许可事项不包括乳制品、白酒、食用酒精、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许可;原下放县区行使的“餐饮服务许可”改为“食品经营许可”,仍为行政许可事项。其中高校食堂、特大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
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许可以及除市级许可内容外的食品经营许可由县区行使;原“药品经营许可”改为“药品经营许可”,原下放县区行使的“单体药店经营许可”,县区不再行使。
据悉,此次变更的权力事项,列入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的内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编制完善该权力事项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权力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点。变更权力事项行使层级后,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