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池州市为做好创建工作,狠抓制度保障。落实各县区政府城市创建属地管理责任,将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食品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创建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将33项创建指标分解落实到26个市直创建部门。
建立城市创建会议制度,市政府分别召开食品药品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城市创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各有关创建部门及时整改城市创建存在的问题。
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守住不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底线。提高企业管理能力,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红黑名单”、企业约谈、抽检信息公示等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