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浙江省出了完善职工医疗(医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休养管理工作的议题,得到省政府支持并同意由省总工会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办、省审计厅、省旅游局等相关单位下发补充意见,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规定。
从浙江省总工会获悉,根据浙江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补充意见,农家乐、民宿等将列入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福利的报销范围。
根据补充意见,职工疗休养活动应面向广大职工,并向一线职工、优秀职工倾斜,可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其依法开具的发票纳入到职工疗休养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