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药店需满足新修订药品GSP要求

2016-03-08 10:00阅读:6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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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到去年底为止,福建全省药品(中国药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流通企业为844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33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8037个,其中零售单体药店4633个,零售连锁企业下辖门店数3404家。

全省的药品零售门店共9055个,其中连锁企业为92家,下辖门店2238个,零售单体药店6817个。这意味着去年一年全省共有1000多家药店歇业。

“去年关闭的主要就是单体药店,同时也是连锁药店大扩张的一年。”昨天福州一家连锁药店的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很多连锁药店都收购了数家甚至数十家个体药店。

从数据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去年全省单体药店的数量减少了2000多家,而连锁药店则增加了1100多家,而且零售连锁企业也增加了40多家,显然原来的很多单体药店都结盟组成了连锁企业,还有上千家单体药店则选择关门。

在去年底之前的“过渡期”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都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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