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国医疗保险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制度的逐步完善,能否在城镇医保之外寻求另一层保障,进一步缓解职工“看病贵”难题,贵州省工会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先期在遵义、贵阳两地启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试点工作。
自启动医疗互助以来,职工通过平时缴纳少量费用,患重大疾病时便可享受相应补助。据悉,2015年贵州省工会支付互助金474万余元,涉及理赔职工2328名。
在遵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明确,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职工,每人缴纳10元会费,就可以选择性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等5项保险。在贵阳,职工每年每人缴费50元,首次确诊患15类重大疾病的,除医疗保险报销外,可一次性获1.2万元补助。
两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活动参与人数越来越多,活动补助对象逐步扩大。遵义参保职工由最初的7.5万人上升到12.6万人,收缴互助金由620万元上升到860万元,累计理赔3283起,支付互助金681.74万元。贵阳参保职工12.3万人,收缴互助金615万余元,理赔494起,支付互助金133万元。
随后,安顺、铜仁、黔东南州也结合本地实际,启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六盘水、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仁怀、威宁等地,也选取个别单位或行业作为试点开展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