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即日起,哈尔滨市正式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国医疗保险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市级统筹,最终实现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待遇标准和费用结算、经办流程和业务标准及政策和信息系统管理的统一,让市民享受更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
按计划,2016-2017年,实现双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县“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2018年,力争实现基金的统一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县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人均380元,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家庭的学生儿童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将额外再给予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