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去年10月1日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出重大步伐。与此同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以及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2016年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对未来5年我国食品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离不开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各类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建设、法规规章制度等建设。监管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对监管对象的服务是否到位。
据统计,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审核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召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等11个部门规章,发布药品标准1082项、药品包材标准130项、医疗器械标准90项。
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人说,“这些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不仅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