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市外转诊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相关规定,日前,市人社局对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国医疗保险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转诊的办理流程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要求参保人员办理市外转诊需向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公布了成都市11家市外转诊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据了解,办理市外转诊的条件为经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患者、因医疗条件限制不能在本市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伤病员,可以申请办理市外转诊。
成都市外转诊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限精神病专科);四川省肿瘤医院(限肿瘤专科);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限中医专科);四川省骨科医院(限骨科专科);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限妇科、儿科);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限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