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河北省正式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合二为一”,实现并轨。
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享受待遇,全省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
各试点县基本建立起“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知提出,2015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扩大改革试点,其他市选择2至3个县开展试点。
2016年12月31日前,各试点县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在全省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试点县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规范的整合程序,妥善处理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在尽量缩短整合时间的同时,确保各项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