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器械研发和生产质量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提高审评审批质量、提高仿制药质量、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提高审评审批透明度等4项主要目标;明确了改革的8项具体任务,包括强化药品研发过程日常监管、严把药品注册与再注册关、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与生产、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鼓励创新药研究与注册、做好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调整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加强药械审评检查机构与队伍建设等;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促和加大政策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