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确定先行启动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和常用低价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符合资质的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挂网,医疗机构直接与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议价采购。
通知明确,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企业报价、原挂网价格、一定时期内该省医疗机构实际交易的平均价和最低价等信息在平台内及时显示。
医疗机构根据公开招标采购同类产品的中标价格,结合企业报价,参考平台显示的相关价格信息,与企业合理议定成交价格,并在平台如实填报实际交易价格及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综合改革的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实际成交价格零差率销售。
据悉,山东省鼓励各地以市为单位组建药品采购联合体,发挥集中批量采购市场规模优势,实现带量采购,形成市级统一市场、统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