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要逐步纳入医疗(中国医疗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救助范围。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2015年底前,湖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要实现全覆盖。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范围。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通知》提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也要逐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通知》明确,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行确定。
将患特殊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纳入门诊救助。对患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尿毒症透析等大病的低保家庭成员,年度内没有住院的,给予大病门诊救助,其门诊救助标准按病种由各地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