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各类医疗(医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卫生服务领域。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稳妥推动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意见》还明确,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在信息共享,申请科研项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及医务人员职称资格评定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相一致。
《意见》强调,各地要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