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公布了《上海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目录药品(第二批)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
通知要求,政府举办的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实际药品(中国药品市场调查研究报告)采购价格顺加不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华山医院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仁济医院南院、瑞金医院北院应按本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规定实行零差率销售。
同时,上海将根据7号文的相关要求,规定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变相压价和返利,不得与企业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性条款和协议,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申报资料,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
据悉,上海本次招标目录中,有280个西药品种(剂型)和404个中成药品种,无一企业投(中)标。对于这些品种,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擅自采购。如临床必需,请与药品招标采购机构联系。也就是说,对于这684个品种,还能有备案采购的机会,只要医院要求采购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