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旗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2015-10-20 09:58阅读:7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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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底前,内蒙古自治区80个旗县(市)的旗县级公立医院要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中国药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加成(蒙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饮片除外),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大病不出旗县。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要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2015年10月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旗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通过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2016年底前,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旗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40%以上的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位日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在规范蒙医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蒙药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蒙医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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