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推进纵向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2015年在城市和县域开展医联体建设试点;2017年,各地确保辖区所有公立医疗(中国医疗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联体。
医联体将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整合。
《意见》明确,在县域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管乡、以乡管村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城市市区,每家三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与若干区级医疗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建立医联体。
三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对县级医院托管、成立医疗集团等组建医联体。
省属大型三级医疗机构除积极参与属地医联体建设外,可辐射若干医联体,通过对市属龙头医院的托管或签订技术帮扶协议,建立管理帮扶、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
《意见》提出,要实现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
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组建医联体内部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等,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范围。
建立统一的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和轮训机制,确保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公平享有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