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为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医药(中国医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医药”、“乙方”)就公司产品签订区域经销协议。
根据协议,广州医药作为经销区域的独家经销商,只能在协议界定的经销区域内(中国行政区域中除福建、江西、浙江、湖北、四川、天津以外地区)进行销售。经销产品包括护固莱士、安普莱士、伽玛莱士、法布莱士、海莫莱士。
上述经销协议有效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期间公司向广州医药供应产品货款总金额共计7.28亿元。本协议到期后,如果广州医药完全履行协议并有能力实现下一年度销量增长不低于30%的,公司将优先与广州医药签署下一年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