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级医院药品将按进货价销售

2015-09-01 09:51阅读:4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8月31日,广西自治区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现场会召开。今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进入深水区。据了解,此次改革将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今年7月1日起,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按进货价销售,不得再实行加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承担。

为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还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卫生部门将加大力度抓“合理诊疗”,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医务工作者薪酬趋于合理,服务质量也会相应提高。

鼓励医院多用便宜好药。为鼓励医院多用便宜好药,《实施意见》提出,县级公立医院应当优先储备、使用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所占药品比例不低于60%,基本药物的销售额所占药品总销售额比例不低于30%。鼓励医院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尊重患者用药知情权和选择权,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购药或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