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四部门共防共治医药商业贿赂

2015-07-25 03:16阅读:10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辽宁省检察院、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和省政府采购中心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辽宁省开启了多方携手、共防共治医药(医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贿赂新模式。

意见明确,在治理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上,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综合施治、共防共治、群防群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协调配合、信息联动、社会监督五方面,将成为共防共治重点。

辽宁省将健全完善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实行诚信管理,加大对诚信企业的扶持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构建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新机制。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