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据甘肃省食药监局消息,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90家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的通告》及《关于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4号通告要求做好不合格银杏叶药品召回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该省将展开对不合格银杏叶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召回及相关工作。此次召回的银杏叶药品数量十分之大,涉及安徽、北京、广东等近200家制药公司2335个药品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银杏叶片、胶囊、提取物等,市民可登录甘肃省食药监局官网查询,并持购买凭证到药店进行退货、退款。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一旦发现有相关企业自检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银杏叶药品,立即予以停止投料、销售、使用,并积极配合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控制和召回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经费结算等任何借口延迟或拒绝召回。对消费者个人手中持有的应召回药品,不管召回工作是否完成,原销售单位必须无条件回收,并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