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度设计保护医药创新 医药知识产权应迅速产业化

2015-06-18 10:31阅读:6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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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中国专利、商标申请保持全球第一。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面临诸多的困难,全社会仍未形成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文化氛围,这在中国医药(医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尤其明显。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房汉廷17日在谈及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时指出,涉及到医药的专利知识产权应该迅速的产业化,惠及大众,解决老百姓的病痛。

当日,2015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论坛在北京举办,房汉廷是在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创造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的机会,从环境和国际资本力量等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包括习惯的力量、政府的管理模式、市场的成长方式等。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从专利、商标、数据保护、说明书版权保护、行政保护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也因此中国医药产业面临很多发展问题和机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指出,从国家立法层面来说,中国对于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基本上达到了国际的水平,但在执法问题上,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

谈及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李顺德指出,一些好的医药知识产权应该尽快转化为产业、转化为生产力。但在转化过程中,法律制度和现在的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研发和实施严重脱节,从而影响了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

在圆桌讨论环节,与会专家围绕着救命产业如何自救、知识产权能否为创新型经济护航、新时代企业如何维权等议题展开讨论,并重点探讨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维工业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可以说,这是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第一案,总涉金额达10.1个亿(人民币,下同),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技术合作合同有效,维持第一阶段诉讼被告赔偿8000万元的生效判决,并已经开始执行。”与会专家表示,这是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进步,对目前法律环境下处理我国医药创新成果产业化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具有指导意义,彰显了国家法律对医药知识产权发挥的保驾护航作用。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袁劲屹表示,三维公司案源于中国药品监管制度的滞后性,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中国的药品法规制度应该在保护医药知识产权方面继续提高。袁劲屹希望尽早建立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让药品研发单位可以真正拥有药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通过制度设计保护医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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