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以来,吉林省共确定了186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医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运行开通了118家,省内异地就医审批登记18078人次,发生总医疗费用2.05亿元。
据了解,吉林省内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是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二是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三是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四是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以上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