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青海省药政专题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省继续扩大基本药物(药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度实施范围,将在全省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后该省群众在任何一家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看病,都能买到零差率销售的药物。
据悉,今年,该省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二级、三级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奖惩激励机制,探索实施老年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完善药物使用管理政策,研究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低价药配备使用比例,解决基层和二级、三级医院用药不衔接的矛盾,保障分级诊疗工作顺利实施;优化基本药物目录结构,组织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综合评价工作,优化增补药品目录结构和数量;加强临床用药保障,推进以基本药物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价,将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评价范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各环节的有效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