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医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救助等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开展困难群众排查,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为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会议确定,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点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三是突出救急解难。实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付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治。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使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加强救助、医保等制度衔接,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用温情关爱抚慰困难病患。
会议确定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并研究了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更加有效支撑经济发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