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医改蓝皮书: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2014-2015)》,首次公布北京公立医院(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试点评估报告。
依据评估报告,医保患者负担、医院药占比实现“两下降”。据统计,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医保患者平均门诊次均医疗费用由改革前的444.0元下降到改革后的374.1元,下降15.7%;医保患者平均出院病人例均医疗费用由改革前的18735.0元下降到17162.7元,下降了8.4%。医保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次均自付费用均有下降,医保门诊病人次均自付费用由改革前的202.9元下降到改革后的149.8元,下降26.2%;出院医保病人次均自付费用由4711.4元下降到4572.8元,下降2.9%。同时,试点医院平均门诊住院总药占比由改革前的46.18%下降到改革后的37.47%,用药合理性得到提升。
试点医院还纷纷采取处方点评、不合理处方公示等措施,规范医生医疗行为。据统计,改革前试点医院月均处方不合格率为4.87%,改革后下降为2.62%。
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文学国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起草了药品价格改革的相关文件,正在行业内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长期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的政策可能出现松动。在文学国看来,如果“二次议价”,医院采购高价药、药价虚高的现象就会改变。
“二次议价”即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不按照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而是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议价,并以此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医改蓝皮书”认为,现行药品集中招标多已变相成为“二次行政管制”,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机构。而允许医院二次议价是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办法,可以使药品价格普降、医疗机构积极性提高、商业贿赂不治而愈、无须增加财政负担、促进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