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近日表示,“药价放权已成定局,取消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高零售限价不会使药品价格上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方式:占总数77%左右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22%左右的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只有0.8%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这也就是说,市场上绝大多数药品早就放开价格,实行了充分竞争,现在要继续放开的只是另外一小部分。已放开价格的药品和未开放价格的药品许多都可以相互替换,市场不会出现混乱。另外,药品的价格形成环节很多,既有最高零售限价,也有招标价、医保支付价,只要招标价、医保支付价保持稳定,药价根本就“突飞猛进”不起来。
但是,整个药品链条的逐利者众多,药品市场错综复杂。最容易上演的,是部分药企故意抬高成本,乘机涨价;或者有些药企在参与政府招标时压低价格,以超低价中标,然后再打通关节,以次充好,大发不义之财。而最让人害怕的,是有些大企业先拼命压价,以亏本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等挤垮了对手,再仗着一家独大的身份,拼命调价。所以,顺应市场潮流放开对药价的干预,让市场进行调节,这是大势所趋,但应谨慎而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称,发改委对药价的限定只是形式,药品价格的形成环节主要在于地方招标,地方招标是权力寻租的黑暗地带,也不利于药价的下降。因此要最终达到激活市场、科学定价、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的目的,让整个链条都远离权力干预才能彻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