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的一项调研显示,在三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其中约60%是可以在县级医院解决的,而县级医院里近一半的疾病是可以在乡镇医疗机构治疗的。如何把病人尽可能留在县域内就诊,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药负担?近日,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转变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切断公立医院在药品销售中的经济利益关系,明年起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都将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届时,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遏制“大处方”及滥用药品现象
据了解,早在2012年底,湘乡市、浏阳市、龙山县、祁阳县、冷水江市、石门县、茶陵县、炎陵县等12个县(市、区)就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医保支付改革和财政补偿机制改革,改革医院运行平稳,“大处方”、滥用药品等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最早启动改革的茶陵、炎陵两县,2013年与2012年相比,住院人次、医疗收入分别上升约10%,患者住院次均药费下降20.61%。
此外,湖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随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不在药品上赚钱”,老百姓看病负担有望进一步减轻。
尽可能地将群众留在县域内就诊
目前,湖南省正抓紧制定分级诊疗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分工,建立患者上转和下转的指标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畅通转诊通道,尽可能地将群众留在县域内就诊。